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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021/2/1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万维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位置

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北七路以北、纽曼化工二期以西、史河大堤以东

建设内容

建设200吨硫代乙酰胺生产线5条,年产硫代乙酰胺1000吨,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用房、水池、绿化、道路及硬化等设施。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7200

土建投资(万元)

4680

占地面积(hm²)

永久:1.58

临时:/

动工时间

2015年4月

完工时间

2020年9月

土石方(万m³)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0.51

0.51

/

/

取土(石、砂)场

无

弃土(石、渣)场

无

项目区概况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岗丘平畈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350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²·a)]

500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本项目不在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本项目位于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项目范围内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涉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和功能定位要求。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91.28

防治责任范围(hm²)

1.58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防治标准等级

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

1.4

渣土防护率(%)

99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林草覆盖率(%)

27

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740m,透水砖0.01hm2,土地整治0.74hm2。

植物措施:乔灌草绿化0.74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临时苫盖5400m2。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万元)

工程措施

17.30

植物措施

2.49

临时措施

2.47

水土保持补偿费

1.58

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设计费

2.00

总投资

28.84

编制单位

安徽万维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钟芳

法人代表及电话

洪海星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地址

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

邮编

230000

邮编

237300

联系人及电话

杜诗林 18130282516

联系人及电话

洪海星 15856675616

电子邮箱

1459813314@qq.com

电子邮箱

578884754@qq.com

传真

/

传真

/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1.1 项目基本情况 2

1.2 项目现状建设情况 2

1.3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

1.4 项目组成及布置 2

1.5 施工组织 2

1.6 工程占地 2

1.7 土石方平衡 2

2 项目区概况 2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2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2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2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2

4 水土流失调查与分析 2

4.1 水土流失现状 2

4.2 扰动地表面积、损毁植被面积、废弃土石方量 2

4.3 土壤流失量调查 2

4.4 水土流失危害调查 2

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

6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2

6.1 执行标准等级 2

6.2 防治目标 2

7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2

7.1 防治分区 2

7.2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2

7.3 防治分区措施布设 2

8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2

8.1 水土保持投资 2

8.2 效益分析 2

9 水土保持管理 2

10 结论 2

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委托书;

附件2: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不动产权证;

附件4:环评批复;

附件5:水土保持责令整改通知书;

附件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专家意见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附图4:雨水管网布置图。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

项目位置: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北七路以北、纽曼化工二期以西、史河大堤以东。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5'22",北纬31°46'46"。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200吨硫代乙酰胺生产线5条,年产硫代乙酰胺1000吨,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用房、水池、绿化、道路及硬化等设施。

工程占地:建设总占地面积1.58hm2,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境内,均为永久占地。

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工程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51万m3,填方总量0.51万m3,无借方,无弃方。

建设工期:已于2015年4月开工,2020年9月完工,总工期5.5年。

工程投资: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68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1.2 项目现状建设情况

项目已于2020年9月全部完工。根据现场调查,厂区范围已全部被硬化及绿化,无明显水土流失。

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雨水管网740m,透水砖0.01hm2,土地整治0.74hm2,乔灌草绿化0.74hm2,密目网临时苫盖5400m2。

项目现状照片如下图所示。

 

图1.2-1  厂区办公楼现状照片

 

 

图1.2-2  厂区生产车间现状照片

 

图1.2-3  厂区仓库现状照片

 

 

图1.2-4  厂区道路现状照片

 

 

图1.2-5  厂区硬化现场照片

1.3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12月30日,建设单位取得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2014年8月12日,建设单位取得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5年3月,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2017年8月21日,建设单位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开工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金寨县水利局于2020年11月30日对建设单位出具了《水土保持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核查整改,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2020年12月,受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接受委托后,在全面搜集和掌握详细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及时组织项目组技术人员与业主对项目区的植被、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拍摄了现场照片。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规程规范,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为依据,通过现场查勘调查、收集资料,于2021年1月中旬编制完成《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4 项目组成及布置

本项目由厂区组成,建设总占地面积1.58hm2,均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境内,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均为其他土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00吨硫代乙酰胺生产线5条,年产硫代乙酰胺1000吨,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用房、水池、绿化、道路及硬化等设施。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4。

表1.4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数值

单位

备注

总用地

15748.7

m²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2329.5

m²

 

其中

办公楼

384

m²

 

配电室

96

m²

 

泵房

40

m²

 

原料库

336

m²

 

成品库

336

m²

 

甲类物品库

648

m²

 

生产车间

400

m²

 

门卫

18

m²

 

生产装置控制室

27.5

m²

 

废物间

44

m²

 

水池占地面积

418.5

m²

 

其中

循环水池

58.5

m²

容积204m3

消防水池

120

m²

容积420m3

污水池

72

m²

容积232m3

事故应急池

168

m²

容积550m3

绿化面积

0.74

hm²

 

道路及硬化面积

0.57

hm²

 

 

 

图1.4-1  项目效果图

(1)平面布置

1)建构筑物

本项目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用房等,总占地面积0.23hm2。原料库、成品库、甲类物品库均为1层钢结构建筑,基础为独立基础,埋深1.0m。办公楼、生产车间为砖混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埋深1.0m。

2)内部道路及硬化

内部道路总长705m,宽度4.0~8.0m,道路占地面积0.55hm2,其他硬化地面占地面积0.02m2。

3)水池

本项目水池包括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污水池及事故应急池,总占地面积0.04hm2。

4)绿化

厂区绿化主要集中在建构筑物周边及道路两侧,绿化面积0.74hm2,采用乔灌草绿化。

(2)竖向布置

项目原始地面标高在60.70~61.60m,整体地势北高南低,根据现场调查及施工资料,本项目设计标高在61.40~61.80m。

(3)给排水设计

1)供水

项目供水依托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目前,开发区供水管网已经基本建成,项目厂区供水管道可以直接接管。

2)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厂区排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车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真空系统置换排水以及循环系统置换排水。厂区污水可以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金寨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N200~300),对焊连接。经统计,污水管道长230m。

室外雨水排水采用排水管道,排水管道在建筑外根据地形形成重力排水系统,雨水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N300),对焊连接,汇集后统一排入附近开发区雨水管网。经统计,雨水管道长740m。

1.5 施工组织

(1)临时堆土场区

本项目不单独布设临时堆土场,开挖的土方及时进行基础回填、管线工程回填和就地摊平,不集中和长时间堆放土方。

(2)施工道路

本项目交通便利,用现有道路进入场地,无需新建施工道路。

(3)施工用水用电

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内,供水、供电有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均接驳当地市政供水系统,施工用电由附近电网输送。

1.6 工程占地

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1.58hm2,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境内,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均为其他土地。工程占地情况详见表1.6-1。

表1.6-1  工程占地类型、性质及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序号

区域

占地类型及数量(hm2)

合计

占地

性质

其他土地

1

厂区

1.58

1.58

永久

占地

合计

1.58

1.58

 

 

1.7 土石方平衡

(1)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

根据主体设计及施工资料,本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51万m3,填方总量0.51万m3,无借方,无弃方。主要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基础开挖0.08万m3,原料库、成品库、甲类物品库基础开挖0.13万m3,污水池、应急池及循环水池开挖0.14万m3,管线工程开挖0.16万m3;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基础回填、管线工程回填和场地平整回填。

(2)表土保护及利用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原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无表土可剥离,项目施工前也未进行表土剥离。

工程土石方平衡情况详见表1.7-1,土石方流向图见图1.7-1。

 

 

表2.4-1  工程土石方平衡及流向表  单位:万m3

工程分区

挖方

填方

调入

调出

借方

余方

数量

数量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厂区

0.51

0.51

 

 

 

 

 

 

 

 

合  计

0.51

0.51

 

 

 

 

 

 

 

 

注:挖方+调入+借方=填方+调出+余方。

 

图 1.7-1    土石方流向框图 (单位:万m3)


2 项目区概况

(1)地质

金寨县大地构造属淮阳古陆的一部份,金寨县南北两部份的地质分界线是桐柏—磨子潭断裂带。

(2)地形地貌

本项目原始地势平坦,地面高程在60.70~61.60m,整体地势北高南低。

(3)气象

项目气候类型为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5.5℃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381.5mm,雨季6~9月,历年平均蒸发量1150m,年平均日照2039.4h;多年平均风速2.0m/s,历年最大风速20m/s,多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最大冻土深度13cm,多年平均无霜期228天左右。

(4)水文

金寨县属淮河流域,境内主要有史河、西淠河两大水系。本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均配件有市政雨水管网,工程排水方便。本项目最近的水系为西侧的史河,直线距离约150m。

(5)土壤

金寨县土壤以黄棕壤为主要土壤,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场内无表土资源。

(6)植被

金寨县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约为77.4%。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本项目不在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本项目位于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项目范围内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涉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和功能定位要求。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和实际的建设方案、占地面积、土石方平衡调配的合理性评价分析,确定本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项目区涉及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本项目实际已完工,根据现场调查及施工、监理资料显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小了地表扰动,控制了水土流失。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不存在制约本工程项目建设的限制性因子,本工程建设可行。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本项目位于南方红壤区,属于城市区域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分析与评价详见表3.3-1、3.3-2。

表3.3-1   南方红壤区的特殊规定

序号

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

本工程

评价

1

坡面应布设径流排导工程,防止引发崩岗、滑坡等灾害。

项目区地势较平坦,不涉及此类灾害

满足要求

2

针对暴雨、台风特点,应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主体设计已考虑防护措施。

满足要求

 

 

表3.3-2  城市区域的特殊规定

序号

城市项目特殊规定

本工程

评价

1

应采用下凹式绿地和透水材料铺装地面等措施,增加降雨入渗

部分硬化场地采用透水砖铺装,增加了降雨入渗。

满足要求

2

应综合利用地表径流,设置蓄水池等雨洪利用和调蓄设施

主体设计已考虑雨水管网、雨水井等雨水集蓄措施。起到了雨水调蓄作用。

满足要求

3

临时堆土应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运输渣土车辆车厢应遮盖,车轮冲洗,防止产生扬尘和泥沙进入市政管网

主体设计已考虑临时苫盖等措施

满足要求

4

取土(石、砂)料,弃土(石、渣)处置,宜与其他建设项目统筹考虑。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及弃土场。

不涉及

 

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主要包括排水工程、透水砖、乔灌草绿化、临时苫盖。

(1)工程措施

1)排水工程

为解决区域周边积水排水问题,主体设计对场内雨水排水进行了设计,包括项目建成后的室外雨水排水管网等。项目厂区内屋面雨水由雨水斗收集后,经雨水立管直接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各段雨水管通过雨水井相连;区内道路雨水沿道路坡向有组织汇入道路雨水口,经雨水口统一收集进入雨水管网中排入市政雨水干管,雨污分流,不占用地表面积,为水土保持工程,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项目雨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长740m,管径DN300。

2)土地整治

在采取植物措施前,对绿化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土地整治0.74hm2。

3)透水砖

主体设计已考虑在办公楼北侧硬化场地采用透水铺装,透水砖具有非常好的透水性,能够将雨水渗透到地表层,具有很好的保水性,为水土保持工程。经统计,本项目透水砖面积为0.01hm2。

(2)植物措施

主体设计已考虑在建构筑物周边及道路两侧采取乔灌草绿化,面积为0.74hm2,共栽植乔木6株、灌木17株、草皮0.72hm2。乔木主要选用香樟,规格为胸径15cm、冠幅400-450cm、高度600-650cm,灌木主要选用红叶石楠,规格为冠幅40-45cm,高度60-65cm,草皮选用矮生百慕大混播黑麦草,截止目前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绿化区乔、灌、草结合有很好的水土保持效果,涵养水土,减少地面径流对土壤侵蚀,本方案将其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

(3)临时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结合施工、监理资料,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已对临时堆土、挖方边坡及裸露地表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措施,临时苫盖有效地防止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防止水土流失,减小水土流失危害,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经统计分析,临时苫盖面积为5400m2。

经分析评价,结合现场调查,现状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防治措施体系基本满足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绿化区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低于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本项目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内容均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主体已有措施投资共22.2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7.3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47万元。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数量及投资估算见表3.3-1。

表3.3-1  主体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数量及投资表

序号

项目及措施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投资(万元)

备注

一

工程措施

 

 

 

17.30

 

1

厂区

 

 

 

17.30

 

1.1

雨水管网

m

740

190

14.06

已实施

1.2

透水砖

m²

100

200

2.00

已实施

1.3

土地整治

hm²

0.74

1.67

1.24

已实施

二

植物措施

 

 

 

2.49

 

1

厂区

 

 

 

2.49

 

1.1

乔灌草绿化

m²

7400

 

2.49

 

 

乔木

株

6

1800

1.08

已实施

 

灌木

株

17

150

0.26

已实施

 

草皮

m²

7200

1.6

1.15

已实施

三

临时措施

 

 

 

2.47

 

1

厂区

m²

 

 

2.47

 

1.1

密目网临时苫盖

m²

5400

4.58

2.47

已实施

合           计

 

 

 

22.26

 


4 水土流失调查与分析

4.1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安徽省水土保公报(2019年)》等相关资料,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所在的六安市金寨县现状水土流失状况见表4.1-1。

表4.1-1  六安市金寨县水土流失现状表

侵蚀强度

水土流失面积(km2)

占总面积的比例(%)

无明显水土流失

2913.87

74.35

水土流失面积(km2)

轻度

965.77

24.64

中度

33.61

0.86

强烈

5.06

0.13

极强烈

0.60

0.02

剧烈

0.09

0.00

合计

3919.00

100.00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中土壤侵蚀强度分类分级标准,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上,本项目区所属土壤侵蚀类型区为南方红壤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流失量容许值为500t/(km2•a)。结合现场查勘,本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土地,地形坡度均小于5°,因此选定本项目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50t/km2•a。

4.2 扰动地表面积、损毁植被面积、废弃土石方量

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1.58hm2,损毁植被面积0hm2,无弃方。

4.3 土壤流失量调查

(1)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调查

本项目已完工,通过查阅工程施工资料、降雨资料、遥感影像,并结合现场调查及施工进度分析获得项目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经综合分析,施工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040t/(km2•a),试运行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350t/(km2•a)。

 

(2)土壤流失量调查结果

本工程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防治责任范围,主要为厂区。

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1.58hm2。试运行期由于有些占地被硬化、永久工程覆盖,不会发生水土流失,试运行期预测范围为除硬化、工程措施及永久工程覆盖外其它占地,试运行期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0.74hm2。施工期侵蚀时间5.5年,试运行期侵蚀时间0.25年,流失量为91.28t(新增60.22t)。

4.4 水土流失危害调查

由于本项目已完工,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施工资料和遥感影像分析,工程建设期间挖填土方量不大,并采取了防护措施,虽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未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


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指项目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58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单位是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6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6.1 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国函〔2015〕1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皖政秘〔2017〕94号),项目区涉及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的,应执行一级标准。本工程涉及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属于城市区域,因此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6.2 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以下水土流失防治的基本目标: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2)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有关规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需根据地区干旱程度、土壤侵蚀强度、地形地貌、是否位于城市区及项目特点等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1)干旱程度:项目区属于湿润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以及林草覆盖率采用标准规定值。

(2)土壤侵蚀强度:项目区属于以微度为主的南方红壤区,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为1.4。

(3)地形地貌:项目位于平原区,渣土防护率采用标准规定值。

(4)是否涉及城市区: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寨县,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提高2%。

(5)根据项目特点修正:本项目已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原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无表土可剥离,项目施工前也未进行表土剥离,因此本方案不计表土保护率。

按以上原则修正后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指标值见表6.2。

 

 

表6.2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计算表

防治指标

一级标准

修正

修正后采用标准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按土壤侵蚀强度修正

按干旱程度修正

按地形地貌修正

按城市区修正

按项目特点修正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

 

0.9

+0.5

 

 

 

 

 

1.4

渣土防护率(%)

95

97

 

 

 

+2

 

/

99

表土保护率(%)

92

92

 

 

 

 

不计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98

林草覆盖率(%)

 

25

 

 

 

+2

 

 

27

 

综上所述,本项目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7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7.1 防治分区

根据工程布局、施工区及不同单元的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将防治范围划分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为厂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见表7.1-1。

表7.1-1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

分区

备注

厂区

占地面积1.58hm2,包括用地红线内所有设施。

 

7.2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范围为项目建设区。防护措施布设既要注重各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治重点和要求,又要注重各防治分区的关联性、连续性、整体性和科学性,做到先全局,后局部,先重点,后一般,充分发挥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土地整治和林草植物措施涵水保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成果的长效性和生态功能性。各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如下:

(1)厂区

1)工程措施:主体设计已考虑雨水管网、土地整治、透水砖。

2)植物措施:主体设计已考虑乔灌草绿化。

3)临时措施:主体设计已考虑雨季对临时堆土、挖方边坡及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临时苫盖措施。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见图7.2-1。

 

图7.2-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7.3 防治分区措施布设

(1)水土保持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具体如下:

1)植物措施:工程级别为2级。

2)排水工程:10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2)厂区

1、主体已设计措施

1)工程措施

①雨水管网

主体工程设计了较完善的排水系统,在建筑物及道路周边布设雨水管网,雨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雨水管长740m。

②透水砖

主体设计已考虑在办公楼北侧硬化场地采用透水铺装,增加雨水蓄渗功能,厂区透水砖面积0.01hm2。

③土地整治

在采取植物措施前,对绿化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土地整治0.74hm2。

2)植物措施

主体设计已考虑在建构筑物周边及道路两侧采取乔灌草绿化0.74hm2。

3)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已对临时堆土、挖方边坡及裸露地表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措施,经统计,临时苫盖面积为5400m2。

2、已实施措施

1)工程措施

已采取雨水管网740m,透水砖0.01hm2,土地整治0.74hm2。

1)植物措施

已采取乔灌草绿化0.74hm2。

2)临时措施

已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5400m2。

3、方案新增措施

鉴于本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占地范围已无水土流失(除了建构筑物、硬化地面,即为绿化)。已建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够防治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起到了水土保持效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土壤侵蚀模数属微度侵蚀,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因此,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4)工程量汇总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740m,透水砖0.01hm2,土地整治0.74hm2。

植物措施:乔灌草绿化0.74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临时苫盖5400m2。


8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8.1 水土保持投资

(1)情况说明

鉴于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已全部实施完成,本工程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根据工程结算资料以实际发生计列。

①建设管理费:项目已完工,实际未发生。

②水土保持监理费:项目已完工,实际未发生。

③科研勘测设计费:项目已完工,实际未发生。

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按合同额计列为2.0万元。

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参照实际估列,估列3.0万元。

⑥基本预备费:项目已完工,不再计列。

⑦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执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 皖价费[2017]77号,2017年7月4日)标准收取。

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征占地面积1.0元/m2一次性计征,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8hm2,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8万元。

(2)水土保持投资成果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8.84万元(主体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2.26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6.5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17.30万元,植物措施2.49万元,临时措施2.47万元,独立费用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8万元。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总表见表8.1-1。


 

表8.1-1  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新增水土保持投资

主体已列投资

总计

建安工程费

植物措施费

设备费

独立费用

小计

栽(种)植费

苗木、草籽费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7.30

17.30

一

厂区

 

 

 

 

 

 

17.30

17.30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2.49

2.49

一

厂区

 

 

 

 

 

 

2.49

2.49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2.47

2.47

一

厂区

 

 

 

 

 

 

2.47

2.47

四

其他临时费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5.00

5.00

 

5.00

一

建设管理费

 

 

 

 

 

 

 

 

二

水土保持监理费

 

 

 

 

 

 

 

 

三

科研勘测设计费

 

 

 

 

 

 

 

 

四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2.00

2.00

 

2.00

五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3.00

3.00

 

3.00

一~四部分合计

 

 

 

 

5.00

5.00

22.26

27.26

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的6%计算)

 

 

 

 

 

 

 

 

水土保持补偿费

 

 

 

 

 

1.58

 

1.58

水土保持总投资

 

 

 

 

 

6.58

22.26

28.84

 

8.2 效益分析

本工程水土流失面积为项目施工中扰动的面积1.58hm2。工程建设将对所涉及的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本方案工程建设区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主要包括硬化覆盖及透水砖等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面积,项目建设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面积见表8.2-1。

表8.2-1   设计水平年各防治分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一览表

单元区域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hm2)

水土流失面积

(hm2)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硬化面积

合计

厂区

0.01

0.74

0.82

1.57

1.58

合计

0.01

0.74

0.82

1.57

1.58

 

本工程各防治分区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后,至方案设计水平年,项目除表土保护率外,其他防治指标均能达到目标值,实现了预期的防治效果。设计水平年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分析汇总详见表8.2-2。

表8.2-2  工程六项指标综合目标值分析汇总表

评估指标

目标值(%)

评估依据

单位

数量

达到值

评估结果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

hm2

1.57

99.4

达标

水土流失总面积

hm2

1.58

土壤流失控制比

1.4

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500

1.7

达标

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

t/km2·a

300

渣土防护率(%)

99

防治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实际拦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

万m3

0.505

99.0

达标

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

万m3

0.51

表土保护率(%)

/

防治责任范围内保护的表土数量

万m3

/

/

/

可保护表土总量

万m3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

hm2

0.74

98.7

达标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hm2

0.75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

hm2

0.74

46.8

达标

总面积

hm2

1.58

 


9 水土保持管理

建设单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办〔2017〕365号文)及《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本项目占地面积在5hm2以下,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m3以下,属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承诺制项目,验收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公示20个工作日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10 结论

1)本项目建设选址、建设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等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能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附件1: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委 托 书

委托事项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代乙酰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及相关工作

委托单位

名  称

金寨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

邮政编码

237300

联系人

洪海星

联系电话

 

手  机

15856675616

电子邮件

 

受托单位

名  称

安徽万维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邮政编码

230000

联系人

钟芳

联系电话

 

手  机

18158953139

电子邮件

 

技术要求

本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要求进行编制。

备注

其他事宜见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合同书。

 

                                       

 

 

 

 

                                            委托单位:(盖章)

日    期: 2020年12月25

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监制


附件2:

 

 



附件4:

 

 

 

附件5:

 

 

附件6: